加拿大自1978年起拟订技术移民吸收计划,至今已20多年,其间几经修改,目的都 是为使移民政策更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。1993年修订执行的政策强调受教育程度及特别技能,废除雇主协助这一必需条件,在这种情况下,凡是年青,受过较高 教育,懂英文或法文(二种语言都是官方语言),无犯罪记录,从事过的职业又是加拿大需要的,一般都有条件申请,不必以在加拿大找到工作为申请的前提条件, 这一政策的施行使得大批旅居美加的华人学生学者解除了身份之优;旅居欧洲日本等国的华人及中国大陆,香港,台湾的许多科技人员,工商,文化人士相继申请, 陆续抵达加拿大。到目前为止,以定居者身份移居加拿大的人数已具相当规模。
为使移民政策更有利于吸收适合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,1997年5月加拿大政府公布执行了最新政策,此政策在1993年政策基础上调整了一部分专业的职业需求和职业准备分数,使得能够符合申请资格的专业种类减少了,但是符合申请资格的专业人员还是相当的多。
2002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再次修改了联邦技术移民评分标准,旨在吸收最优秀 的移民,一方面需要吸收受过大学以上高等教育的移民,另一方面也需要吸收有技术的移民。新移民法规重视移民的工作经验、语言技巧、受教育程度、适应能力 等。联邦独立技术移民的批准条件主要是以计分法来审核的,这类移民主要是靠自己的能力获得移民资格,计分类别分9种,按联邦技术移民的最新评分标准,合格 分数定为67分。新政扩大了专业范围,一直沿用至今!
技术移民属于“独立移民”的一种形式。简单地说,就是凭申请人的文化程度、职业技能、语言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来申请移民。加拿大政府根据本国的就业市场状况、专业需求和国家整体发展规划,每年有计划地对外吸收人才,以弥补本国人口增长的缓慢和人才的不足。




















